比喻目的:神為罪人悔改而歡喜快樂
主題:無微不至的神(路15:11-32)
快要到父親節的日子,有否想過送甚麼東西給父親呢?送鬚刨?送領帶?送皮帶?有否想過原來我們不太知道父親需要甚麼?想要甚麼?正如今日許多人,都不明父親心事,若論是否明白天父的心懷,相信就更難理解了。今日我們嘗試看浪子的比喻,認識天父的心懷。
經文的背景是因有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:耶穌容讓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祂,要聽祂講道。是一種“接待罪人”的問題。耶穌就先後以失羊和失錢的比喻來說明:罪人悔改是一件令天上、神的使者皆歡喜的事(v7,10)。及後就講浪子的比喻,要向法利賽人和文士說明,當為“你這個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兄弟歡喜快樂。”(v32)
犯罪的人—神顧念(11-16) 217字
整個的比喻,都是以父與子的關係,比喻神與人的關係,尤其比例上是論父親,共12次。故事中的父親有兩個兒子,頭段主要提及小兒子的犯罪,他的罪卻是以對比形容,例如:原自將應由父親作分配的產物,視為自己應得的(v12),收拾了產業後,就是浪費(分散之意)(v13),整個人的敗壞,由分給產業(v12)、收拾產業(v13)、浪費產業(v13)、耗盡甚至變得窮苦—毫無產業,結果使自己打回原形,甚至是身陷險境(v14-16)。無助的境況,使他更了解自身的日子如何。究竟那時為父的在哪裡?父親正在家中等候他。
悔改的人—神憐愛(17-24) 222字
事情的轉機,原自任意放蕩(v13)的小兒子醒悟(v17),知道在家口糧有餘總比餓還好(v17)。這個原因促使小兒子回家,本欲向親認罪,已背好對白表明不配,正準備向父親求作雇工(v19),哪知父親早已在家,等候兒子回來,從沒打算撤去他兒子的身份(20節)。一個強烈的對比,就是小兒子離開父親後,情況就每況越下;偏偏歸回父親身邊,就重獲父親對他的愛,20節的動作最能表現出來,包括:動了慈心、跑去、抱著他的頸項、與他親嘴,進而穿上袍子、戴戒指、穿鞋(v22)、與及宰(享用)牛犢(v23)並歡喜快樂(v24)。
歸回的人—神慶賀(25-32) 346字
本是一個歡喜快樂的處境,卻帶出另一個不懂知情識趣的人物,就是大兒子。大兒子自問一直忠心於父親,不認同父親以小兒子歸來而快樂(v24)卻為此生氣(v28),成了極大對比。為父的,要勸勉大兒子,因為大兒子在父親前,只當自己是服事(如奴隸般的服侍主人),只認為善待父親是責任,是代價,宰字出現了三次,表明是慶祝快樂不可少之物。從不能明白父親要的是與兒子們一同因宰牛歡喜快樂(v32),反之,他只求與朋友宰羊羔而覺快樂(v29)。更嚴重的是,他甚至標籤小兒子為“你這個兒子”,更指出他的罪狀(v30),意思要與弟弟劃清界線。然而,父親從來沒有否認小兒子的罪行,只是為父的,認小兒子為子,要大兒子收納小兒子,也那標籤了小兒子就是“你這個弟兄”,強調了小兒子與大兒子不可分割的關係。可見大兒子的論功行賞的心態,與父親的恩慈相待也成了極大的對比。
總結:
天父的心可以是很簡單,就是祂希望人能親近他,重獲兒子的名分,更與父一同快樂,但願更多的人能明白神的心意,一切的好處不在祂以外,一切美善之事都是從祂而來。願你也能明白和體會與天父因多有人悔改的喜樂,當以感謝神的恩典,取代以人的行為換取神的憐愛的心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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